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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潮,女,1994年6月生,山东滨州人。北京体育大学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艺术体育教研室专任教师。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国家一级教师、国家二级裁判;国家体育总局初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教学工作方面,主要承担体育学院舞蹈学(体育方向)专业《体育舞蹈1-6》课程。研究方向:体育舞蹈。指导学生训练并带队参加全国大学生体育舞蹈锦标赛和各地市体育舞蹈大赛,获得“优秀教练员”称号,并在我校新进教师入职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中荣获“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