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1     浏览次数:292

各分会:

大力弘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精神,进一步提高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水平,有效缓解入会职工因患病住院医疗遭遇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滨州办事处《关于在全市工会开展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活动的通知》(中互滨字〔20223号)精神和市总工会要求,现将2022年度二次救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救助活动的范围是已加入市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会员。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 2021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会员因住院医疗、患重大疾病遭遇意外伤害等原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工会互助会报销后个人自负医药费总额2万元以上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2. 2021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会员家庭成员(配偶子女)患病住院、患重大疾病遭遇意外伤害等原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工会医疗互助会报销后个人自负医药费总额3万元以上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申请救助金需提供资料

1、《2022年度“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活动申请表》(附件1)一份

2、《出院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自付医药费结算单有关医药费单据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工会公章。

3、会员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头像面、银行卡正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一份。

4、会员家庭成员申请救助的,需提供会员与受救助人关系证明材料受救助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相关要求

1. 本次救助的对象主要针对会员本人,各分会上报的救助人员中会员家庭成员比例原则上超过数的20%。

2. 各分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申报二次救助的范围和条件认真把关,缜密筛选。校工会将对各分会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对于申报资料提供不全、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审核通过后,校工会根据自费额度确定上报名单,并办公楼一楼大厅、工会网站公示,接受监督。

3. 会员申请救助的申请表(附件1、相关证明等纸质资料和《“医疗互助·情暖会员”二次救助活动汇总表》(附件2),于2022年1215日前报工会,附件1、附件2电子版一并发送至bzxygh@163.com。逾期不上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马金广,联系电话:3195818(88818),办公地点:办公楼北楼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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